【美丽城镇创建】黄避岙乡开出首张垃圾分类罚单
2022-03-30 11:04:02 来源: 象山县人民政府

近日,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黄避岙中队再次上门走访辖区某餐饮店,阐释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并根据《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第六章第四十五条规定,对多次宣教无果的业主陈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。这是《条例》颁布以来,黄避岙乡开出的首张罚单。

为推进美丽城镇创建,近年来,黄避岙乡垃圾分类办公室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黄避岙中队,通过边查、边督、边宣传的方式,开展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,增强商户规范投放意识,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。

“做好垃圾分类是美丽城镇创建的关键一环,也是经营者的社会责任。”乡垃圾分类办公室负责人表示。行动中,执法人员对集镇区商户挨户开展宣传走访,逐一查看垃圾分类设施配备、厨余垃圾分类效果等情况,向商户宣讲《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,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单页,助力提升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。

同时,黄避岙中队根据区域特点,采取分片管理模式,三个队员一组进行“责任包干”管理,针对垃圾分类乱象的易发点位、易发问题,时时调整巡查、检查时间。对存在混投混扔、设施不全等问题的商户,下发一周内整改完毕的限期整改通知书,并登记填写专项执法检查日志,便于后期跟踪督导。乡垃圾分类办公室则结合年度工作重点,定期对集镇区商户及乡域内餐饮、民宿、商铺等单位开展垃圾分类联合执法工作,确保疫情期间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有效。

“我们在检查过程中,要求做到立查立改、即知即改,对确实不能立即整改的,要求限期完成整改,切实提高政策宣传和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做到问题早发现、早解决。”黄避岙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。今年以来,该中队共检查农家乐、沿街商铺27家,立案处罚1家,商户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普遍提高。